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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宜春市市本级国有资产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告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 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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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宜春市市本级国有资产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从事我市国有资产中介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服务行为,加强对国有资产中介业务的监督管理,我委决定公开选聘宜春市市本级国有资产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的中介机构类型

根据工作需要,此次选聘的中介机构类型为:财务审计业务中介机构、房地产评估业务中介机构、土地评估业务机构、资产评估业务中介机构、拍卖机构

二、应聘资格条件

此次选聘的中介机构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在宜春市中心城区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可具有相关的中介服务执业资质;

2、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3、具有相关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4、认真执行国家、省、市中介机构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5、非在本市登记设立的中介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规定向本市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质(资格)备案手续入选中介机构备选库;  

6、房地产评估机构必须等级资质为二级及以上。

三、应聘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应聘机构应按要求准备应聘材料,应聘材料需加盖公章并标明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应聘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机构基本情况。包括设立时间、注册资本、专业人员人数等;

(二)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

(三)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

(四)中介机构执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应提供原件核对);

(五)在宜春市中心城区固定工作场所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办公用房的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

(六)2017年度入选法院或银行中介服务库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入选的法院或银行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近三年提供过国有资产中介服务的相关材料(应提供业务合同约定书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估价报告的摘要复印件、拍卖成交确认书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中介机构公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8522日至2018525日。

地点:宜春市国资委资产管理科 (宜春市政府市政大楼1058室)。

报名方式:应聘中介机构携带应聘材料现场报名,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电话:0795-3198893  先生18507957770 李先生18607055958

五、公开选聘

本次公开选聘将在市纪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监督下,按照公开程序确定入围我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单的中介机构。各中介机构要对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市国资委对本次选聘活动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宜春市国资委       

                                            201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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